《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科學研究院大型科研儀器設備開放共享收費標準》經7月14日院儀器管理委員審議通過,現予以發布實施。
請按《院大型儀器開放共享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做好內部計費和外部收費工作,積極推動大型儀器設備的共享使用。除特殊說明外,使用機時收費,不足1小時的,可按1小時計費;使用樣品數收費,樣品不足10個的,可按10個樣品計費;大批量樣品、長時間使用同一臺儀器的,可雙方協商確定收費事宜。
執行中存在的問題隨時向科研條件處反饋,及時按程序做好大型儀器設備開放共享收費標準的修訂、更新。
特此公告。
附件: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科學研究院大型科研儀器設備開放共享收費標準